中俄科技合作亟待进一步推进

陆南泉2014-10-31 23:19

陆南泉

2014年10月25日,一年一度的浦江创新论坛在上海东郊宾馆隆重开幕。本届论坛以“协同创新、共享机遇”为主题。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俄罗斯总统普京分别给论坛发了贺信。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科技引领发展,创新改变世界。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科学技术越来越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普京在贺信中表示,相信2014浦江创新论坛将为两国全面合作关系的巩固注入新的活力。

中俄两国高度重视科技发展,不仅由于科技是重要的生产力,对当今正处于通过体制转型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与实现国家经济现代化的两国来说,这更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要靠科技进步,即要借助创新驱动经济发展。

通过科技进步向创新经济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条件下,必须加强各国之间的合作,正如习近平在贺信中说的:中国将全方位加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全球创新网络,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应对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实现各国共同发展。习近平还指出:俄罗斯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独特实力,在许多科技领域取得了重大创新成果。我相信,按照我同普京总统达成的重要共识,加强两国科技特别是高技术领域交流合作,有利于促进两国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深化两国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有利于两国人民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俄两国一直重视科技合作

在俄罗斯独立执政后,作为中俄经贸关系一个重要内容的科技合作,一直是两国重视的合作领域。1992年12月28日,中俄签署的第一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相互关系基础的联合声明》中就有以下的条款:“双方将加强科技领域的合作,包括基础和应用科技及其成果推广,扩大科技信息交流,增加双方优先发展领域的合作项目,促进实施有第三国参加的共同计划。双方应促进中国和俄罗斯组织、科技所、高等院校、科研生产联合体和公司间建立直接的科技联系。”1994年9月3日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中强调指出:“积极探讨经贸合作有前景的新领域,制定并实施科技领域的长期合作规划。”1996年4月25日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中谈到双边关系时指出:“双方将注重生产科技领域重大项目的合作,这是提高双边合作的水平和档次的重要途径之一。双方认为,能源、机器制造、航空、航天、农业、交通、高科技应成为重大项目合作的优先领域。双方将根据自己的潜力,在开发保障各个领域科技进步中有所突破的新技术方面相互协作,以利于两国人民并造福于国际社会。”

在以后的各个时期,两国政府与领导人发表的联合声明或是会谈,在谈及巩固与发展战略伙伴关系时,多会强调发展与提升经贸关系的水平。而要做到这一点,双方又往往要强调科技合作的重要性。

近二十多年来,通过中俄双方努力,在科技领域合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合作内容十分广泛,合作形式日益多样化,合作层次也呈多元化。

科技合作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两国政府先后签订了科技合作协定,建立了一些推动科技合作的组织机构。

苏联解体后,随着中俄两国关系正常化,两国于1992年12月16日签订了《中俄政府科技合作协定》。根据该协定,中俄两国成立了部长级科技合作委员会。此后,中俄每年召开例会,并商签了大量政府间的合作项目。随后,两国于1995年各自建立了中俄科技和高科技中心协会。成立该协会的主要意图是,利用中国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与发挥俄罗斯的科技优势吸引国际资本来促进中俄两国各自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前面提到的,在1996年4月发表的《中俄联合声明》中,特别强调加强两国科技合作的重要性。为进一步推动科技合作,1997年6月,两国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内设立科技合作分委员会。它的任务是从政府层面分析两国之间的科技合作状况,研究有关如何推动双边科技合作的方针政策,确定新的合作领域与有关机制,以统一协调与管理科技合作工作。中俄两国还在科技分委员会框架下成立了中俄重点科研院所合作工作小组,并采取措施支持两国间科研机构与企业在科技园区推广科技成果。

1998年12月创立了烟台中俄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其主要目的是使中俄科技合作重点转向高新技术,并使其产业化、商品化及进入国际领域。之后,在2001年创建了中俄科技合作基地——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园与黑龙江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2002年中俄双方达成协议,决定在莫斯科创立第一个中俄科技园,两国对建设科技园给予了资金支持。2001年11月,两国商定并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与俄罗斯联邦科技部关于在创新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为了推动中俄科技合作,在中国一些省市还建立了对俄科技合作的专门机构和实施了一些具体措施,如,黑龙江省成立了对俄科技合作领导小组,山东省建立了与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指导委员会,无锡市成立了对俄工作小组,哈尔滨市成立了对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武汉市成立了中俄科教合作中心等。

各地还陆续建立了各级对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如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中俄高新技术合作中心、中俄科技交流中心、俄罗斯技术转化中心等机构。哈尔滨市政府先后成立了中俄产业化中心、中俄农业技术合作中心、中俄工业技术合作中心,制定了《哈尔滨市对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工作方案》、《哈尔滨市对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产业化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等。

为了使高新科技成果转化为商品,使其产业化,中俄需要建立一些支持实现上述目的的组织与机制。通过努力,已相继建立了“中俄空间天气联合研究中心”、“中俄智能信息处理联合实验室”、“中俄天体物理联合实验室”(北京)、“中俄合作研发中心”(镇江)、“中俄联合实验室”(巨化)、“中俄高科技联合实验室”(大连)、“中俄SHS技术联合研究中心”(武汉)等联合研究机构。沈阳工业学院与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还将在西伯利亚托托木斯克市建立联合科研中心。

多层次、多领域与多方式的科技合作架构已形成。

从科技合作层次来看,中俄两国已形成了政府间的合作、地区间的合作、双方企业间的合作、科研院所与高校间以及行业协会间的合作。除了官方机构之间的科技合作外,还有较为灵活的民间合作,对推动两国科技合作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科技合作的领域越来越广泛,涉及内容十分丰富。科技分委会确定的优先合作研究领域有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基因工程、新材料与机电等,中俄两国有关部门还在核能、航空、航天、电信、船舶、电力、环保、新工艺、生物制药、地质、农业、医学、食品工业、天文等领域进行合作。在军事科技领域,一方面中国继续向俄罗斯购买武器装备,另一方面中国也希望逐步向中俄联合研制与共同开发新型武器的方向发展。

科技合作的方式也日益多元化。这几年,除了通过技术贸易相互引进技术、购买设备与交流专利技术等传统的科技合作方式外,其他一些合作方式也取得进展。

这些方式有:

1、两国建立联合科技中心,以使科技成果应用到生产部门,实现产业化;

2、共同建立科技网站,交流科技信息,相互介绍科技产品与有关资料;

3、建立科技园区。俄罗斯科技园与中国高新技术开发区合作,有利于高新技术成果的应用与推广,这对俄罗斯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它的科技成果应用率一直很低。中俄双方在这一方面的合作,能起到科技成果孵化的作用。

4、双方通过互设研究基地方式进行合作,有人称为“双基地”合作,这一合作形式亦取得了一定进展。

根据中国科学院与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科学合作协定,中俄空间天气联合研究中心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目前已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该中心根据研究工作和互访学者的需要,采用了“双基地”的形式,即在具有先进地面观测设备和很强研究能力的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亚分院日地物理研究所以及中国科学院空间中心分别建立研究基地,各自的研究基地包括专供对方来访研究人员使用的办公室和公寓式宿舍以及必要的日地物理观测仪器和设备。

中俄两所大学——沈阳工业学院和俄罗斯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将在西伯利亚托木斯克市建立联合科研中心。双方计划在高新技术开发和应用以及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开展合作。目前,双方已达成共识,并开始建设联合科研中心。为此,中方将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俄方则负责提供场地和部分设备。联合科研中心将根据中方需要,结合俄方的技术优势,开发新材料以及生物工程、电子等领域的新技术,并实现产业化。此外,沈阳工业学院派往俄罗斯的专家还将与俄方同事共同开展基础科学方面的科研工作。

中国哈尔滨开发区与俄罗斯新西伯利亚科技园签订了互建中俄国际企业孵化器的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各自提供孵化场所和政策服务支持,即中方主要提供资金,俄方主要提供技术,分别在哈尔滨开发区和新西伯利亚科技园进行科技项目孵化,进而推动中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双方合作范围涉及电子、新材料、新工艺、生物制药、机械设备及其零部件等技术项目。为此,哈尔滨开发区将划出2000平方米的场地作为科技项目孵化基地,新西伯利亚科技园将提供一幢4000~5000平方米的楼房作为科技项目孵化场所。按照双方对等的原则,中俄将为国际企业孵化器制定企业注册、税收、金融、人员出入境、居住、货物进出口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提供服务支持,吸引中俄两国科技人员和科技企业将其科研成果在国际企业孵化器中进行培育和技术开发,创立合作或合资科技型企业。

另外,中俄两国科技合作还有一些方式,如建立合资企业,通过举办各种如学术会议交流科技信息等。如,2006年中国“俄罗斯年”期间,双方共举办了21场科技活动,2007年的俄罗斯“中国年”期间,双方举办了29场科技活动,高层科技人员相互学习对方的科技成就。

俄罗斯方面,特别感兴趣的是合作研制或联合生产出口到其他国家的科技产品。俄罗斯科学院西伯利分院对华合作问题全权代表科尔菇巴耶夫说:“保证俄中在投资、技术及创新领域的有效的互利合作,组织俄中联合生产,特别是以出口到其他国家为目的联合生产,是我们两国经济技术发展的重要条件。”

中俄科技合作不论从内容还是形式,都有了发展,但从总体来讲,合作水平还不高。从国际范围来讲,目前两国的科技合作水平,与面临的经济全球化、经济技术一体化的机遇不相适应,也起不到共同应对这方面的挑战;从两国经贸合作关系来讲,科技合作远还起不到兴贸的作用,也远未成为发展经贸关系的突破口,更没有成为两国经贸关系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参加这次浦江创新论坛主宾国俄罗斯代表团团长、俄罗斯联邦总统顾问安德烈·亚历山德罗维奇·富尔先科表示,他们此行不仅要同中方的科研院所和企业签订新的合作项目,还要分享他们对推动科技创新和对未来科技发展的观点,不断探索新的合作形式。他特别提出了跨国间的合作,指出,在全球范围内很多大型关键的科研项目都是跨国合作的,并列举了法国的热核反应堆项目、德国的电子项目等。他认为,中俄之间的合作也可以吸引其他国家参与进来。

富尔先科强调,中俄科技合作是优势互补的伙伴关系。在过去的科技合作中,技术转移和交流是中俄两方已获得的宝贵经验,中俄两国彼此了解对方的强项和弱项,这样可以在合作中进一步优势互补。

今后中俄科技合作应关注的几个问题

针对目前中俄科技合作的情况,考虑到进一步发展这一领域合作的重要性,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并探索一些应对的政策措施。

双方都应努力全面深入了解对方的科技水平。

为此,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对俄罗斯科技政策与发展动态进行跟踪研究,及时和准确地掌握科技方面的新进展;对俄罗斯各科技部门的人才及其动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其科技人才的流向以及他们在国外的工作、待遇情况,为我国采取相应的对策提出建议;有计划地组织双方科技专家的学术交流,增加相互了解与信任,增进相互的感情,为更多地了解俄罗斯科技情况创造有利条件;举行一些高水平、不同规模与类型的科技成果展览会。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基础上,才能做好对俄罗斯科技合作的咨询工作。

从俄罗斯方面来说,也存在对中国的科技缺乏全面了解与认识的问题。应该看到,在过去很长一个历史时期,中俄科技合作更多的是单向合作,即中国主要是引进俄罗斯的技术,但这种情况正在改变,中国在不少领域的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完全可以推向俄罗斯。

中国在一般民用科技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并在前沿技术领域突破了一批核心技术,取得了大量自主产权,涌现了载人航天、超级杂交水稻、高性能计算机、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第三代移动通信国际标准以及先进国防武器装备等一批重大自主创新成果。高技术产业在世界范围内处于较高水平,总产值达到34367亿元,对全部制造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5.5%。中国还参与了国际热核聚变实质反应堆、伽利略全球卫星导航、人类肝脏蛋白质组等国际大科学、大工程计划。中国在军事技术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另外,2013年,中国SCI论文数量已达23.14万篇,位居世界第二,在显示论文影响力的指标——被引用次数上,中国排位第四。

以上情况说明,中俄在科技合作方面存在互补性,中国应该采取积极的政策,在努力引进俄罗斯高新技术的同时,也要走出去,即把在俄罗斯有需求的中国技术推出去。如,2009年10月12日普京总理访华,俄方对中国采用液化煤炭技术生产汽油与柴油技术以及快速和高速铁路运输技术表示感兴趣,并对后者技术签署了两国合作谅解备忘录。2014年10月,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访俄时就签订了中国在俄建设高铁合作协议。

培养复合型人才是一项迫切的任务。

缺乏既懂专业又懂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已是阻碍中俄科技合作深入发展的因素之一。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积极培养,目前的问题是如何培养。

这里,我认为莫斯科大学教授马斯洛夫在2004年中俄经贸高层论坛上提出的建议是值得我们参考的。他的思路是这样的:推进中俄双方合作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是提高相互关系中的智力含量,即需要培养能为中俄经济和科技合作服务的大批专家。这些人才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专业——对方国家的语言,还应熟知开展实业的形式、经营的道德准则以及相互交往的传统和规定,掌握对方文化和历史方面的大量知识。目前在两国学习的大学生,所培养的人才与实际工作的需要有很大差距。通晓中文的俄罗斯专家,如果不掌握其他科学知识,根本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语言知识应用于实践;精通俄语的中国专家,如果没有其他专业知识,也没有能力进行业务洽谈。因此,他认为,互派的学生不仅仅是学语言、还需要学习各种专业,首先是技术专业。这样才能为进一步发展双方科技交流、合作创造良好条件。鉴于上述考虑,马斯洛夫具体建议——创办中俄联合大学。

中俄科技合作领域还需要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

一般来说,科技合作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大与风险大的特点。因此,应着力解决的问题有:建立风险基金、切实有效地解决保护知识产权、制定中期与长期科技合作规划、加强与扩大地区、企业与高校之间合作、建立规范的积极发挥作用的中介和咨询机构、扩大新科技孵化基地与解决中俄双方科技信息网的对接等。

另外,针对中俄科技合作与市场机制发育的情况,两国政府的作用应加强,特别是涉及一些重大项目的合作,更需要取得双方政府的支持。在这方面,我认为,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下设的科技分委员会,应充分发挥统筹安排中俄科技合作的任务。

总的来说,应抓住中俄急于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向创新型经济转变,实现经济现代化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科技合作,高新技术领域合作的重要意义日益凸现。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黑龙江大学俄罗斯语言文学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